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清流县龙津学校特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交通安全“五不要”
1、不闯红灯。
2、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车牌,无驾照,无保险)接送学生上下学。
3、不乘坐超员车辆。
4、不随意横穿马路。
5、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
交通安全五“要”
1、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2、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3、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4、走路要走人行道。
5、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强行。
温馨提示: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家长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家长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和认真实践者,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1、切实肩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检查自己接送的车辆是否安全合格,审视委托接送孩子的亲属朋友是否能担当重任。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超员面包车等,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严防交通安全事故
2、驾车和步行时不要玩手机,不要戴耳机听音乐。
3、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
4、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及时了解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遇到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特殊天气,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警句,不要心存侥幸,接送孩子时不能为了赶时间在路上超速违章行驶、闯红灯。
6、通过言传身教等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在马路边、车辆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学途中不嬉戏打闹等。
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未成年人安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文明和谐环境,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清流县龙津学校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