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林业局采取“三强化”措施加强营林生产用工实名制管理,确保营林生产用工规范。
强化协调联动。新林林业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生态修复管理科切实加强联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各林场,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按照规范程序要求与营林生产用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规范用工。
强化监督管理。为杜绝冒名顶替和外委人员参与营林生产,通过组织报名、个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对各林场营林生产用工人员进行现场拍照实名认证,并与用工人员面对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做到了事前管理,事中监督。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各林场将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号码、工种等基本信息建档保存,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底数清,基本信息情况明。
新林林业局规范营林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进一步维护了营林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劳动用工和谐发展,激发了营林劳动用工人员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热情,推动了生态修复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