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设计,全面开展抽查核实,将抽查比例由每年3%到5%提高到10%,对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全部查核,在二十大召开前对中管干部全覆盖查核一遍。
第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2015年开始,全国共对4700多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规范。集中规范结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这项工作对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
第三,深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巡视整改。十九大以来,结合中央巡视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00余家中央单位开展全覆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每年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测评。2021年度,干部群众认为“本地本单位选人用人好”的比例比2013年度提高了23个百分点,呈持续上升态势。
第四,打出专项整治组合拳。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强有力地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比如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制定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提拔限制和岗位限度,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治理,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还比如,对中管经营单位逃逸式辞职、违规安排近亲属在本系统从业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