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张硕予
创建于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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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春风化雨浸润人心,如暗夜星火指引前路。关于宪法,你知道多少呢?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二、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称为八二宪法。八二宪法即现行宪法正式诞生。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

  1.     1988年4月12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1982年宪法的基础上增加2个条款,即第1条和第2条。
  2.     1993年3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了9个条款,即第3条至第11条。
  3.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了6个条款,即第12条至第17条。
  4.     2004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14个条款,即第18条至第31条。
  5.     2018年3月11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

这五次修订,都印证着时代的进步,丰富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内容。

    

        三、我国宪法的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基本人权原则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也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普通法律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并只能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是《宪法》内容的具体化。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将被修改或宣布无效。宪法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五、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人身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及侵害,人格尊严、住宅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4.宗教信仰自由。

5.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文化教育权。


【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七、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八、宪法与中学生的相关规定

     第19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第24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

      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49条 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第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初二(11)班 张硕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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