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1.22”车辆事故教训,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格尔木生产经营公司1月23日安委会会议要求,1 月23日,格尔木盐湖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安全员、车队长、驾驶员等60余人召开车辆事故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格尔木盐湖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科负责人马元龙主持。
会上,马元龙首先通报了1月22日青H38786车辆事故有关情况并分析了事故原因,随后通报了事故相关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传达了关于此次事故的六条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在此召开事故警示教育,要求全体职工深刻汲取教训,总结经验,落实岗位职责,保障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8,9,10,11,12号文和青安办5号文文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公司全体职工要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是针对此次事故反映出的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公司要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查找公司在培训方面的不足,针对各层级人员特点,细化各级安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强化驾驶员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和出车前安全告知。五是以“两单四表”为抓手,紧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司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车辆技术状况、人员身体精神状况等全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汇总统计隐患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防患于未然。六是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实时关注车辆安全运行状况,时刻盯紧动态安全隐患,及时传达安全提醒。及时制止驾驶员违章驾驶行为,杜绝驾驶员“三超一疲劳”等行为。
会议最后,针对本次事故公司经理李洪君作出如下要求,一是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异常严峻“1.22”事故不仅给驾驶员和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更进一步反映出公司职能部门和车队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春运及两会这个关键时期,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驾驶员要深刻认清当前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时刻警醒,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经验教训,全体职工要举一反三,充分认识事故带来的严重损失和切实伤害,坚决做好防范工作,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是要立即开展车辆设备、驾驶人员等全方面的安全排查,狠抓隐患整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四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冬季行车安全等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利用驾驶员班前会、主题活动持续开展驾驶员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切实增强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持续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及时提醒整改驾驶员违章驾驶行为,严肃处理违章现象,保障通勤运输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签发人:晋成菊
审核人:李洪君 鲁文姣
撰稿人:任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