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
今天是农历2023年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一,是一年中最清闲的日子,除了吃饭,什么事都甭干。
但是正月初一又有很多忌讳,其它的忌讳就不说了,因为怕读者认为我絮絮叨叨,而且大家都知道,说多了没劲。
今天早早地就吃了晚饭,因为没事干,我发现垃圾桶里的垃圾满了,就不假思索地将垃圾拿出去扔掉了,但是扔了垃圾回来,我突然心里就难过了,甚至有些痛苦。
为什么扔了垃圾会难过甚至是痛苦?因为在我们的习俗里,正月初一是被禁止扔垃圾的,因为垃圾象征着财富。如果扔了垃圾,就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这后果有多严重?就是你在这新的一年里,根本就没有可能有余钱,一定会吃光、用光、花光,这正月初一扔垃圾可怕不可怕?
我从懂事开始就严格遵守父母关于正月初一不能往外扔垃圾的教诲,不过我从小到大,我一直到三十九岁之前都是吃光、用光、花光。实际更严重,就是一直不够吃、不够花、不够用。可想我那些年都是白白地遵守了这些破规矩!这样一想,我才原谅了我刚才扔垃圾的行为,心里也不难过,不后悔了。
其实在正月初一不让扔垃圾和另一个习俗是矛盾的,因为正月初一要出去给最亲的长辈拜年,拜年都是拿最好的东西,比如一块肉、二十个鸡蛋什么的,垃圾不能扔,却可以往外送肉送鸡蛋,岂不荒唐?
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其实荒唐的东西很多,比如说“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句古话算是名言了,初看是十分有道理的,知恩图报嘛,这是应该的,人家帮助了你,总是应该报答人家的,但是经不起仔细推敲。
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做了官,手中有了权力,他可以为很多人办很多事,可以为自己的朋友办很多事,于是这个当官的人给一个朋友安排了一份工作,得到工作的人一个月可以领到五千元的工资,他该如何报答这个当官的呢?按照“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逻辑,他领到五千元的工资,应该给他安排工作的领导最少五万元的报答,而且应该领一次报答一次,不然如何能够体现“涌泉相报”?但是真这样报答下去,他还要这份工作干啥?还要这“点滴之恩”干啥?
一个人从某领导手里承包了一笔工程,赚了一千万,按照“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逻辑,他应该最少给领导一个亿的报答,否则如何体现“涌泉相报”?但果真如此,他又何必承包这工程?
我相信,自有这句名言以来,其实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做到涌泉报滴水,因为滴水和涌泉的量实在悬殊太大,要做到确实是非常非常难的,但是中国人一直都在努力地这样做,因此我们常常能够看到,商人其实没有官员那么富有,因为有很多商人,他们的财富都是“受人点滴之恩”来的,点滴之水哪有涌泉之水多呀!
二零二三年正月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