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广西公司当前正在开展的“与合作方违规往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昭平分公司党支部在此向全体员工发出廉洁提醒: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各组/党员、网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教育监管,层层传导廉洁过节压力,引导广大党员和员工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推动形成廉洁过节良好风尚。
二、重申纪律要求,严防问题发生。全体党员干部和员工务必严于律己,强化自我约束,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执行“十六个严禁”。公司纪检委员、网格监督员要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公司纪检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防范工作失责失察的部门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全体员工要强化保密责任意识,保管好重要工作文件档案资料,检查办公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强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应用保密管理,全力防范化解安全保密风险;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保障假期人身安全,出行出游规范言行,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移动人风采!
浓浓节日祝福,殷殷廉洁寄语。让我们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的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时时警钟长鸣,处处廉洁自律,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
警示案例
案例一:某市公司原副总经理叶某受贿案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叶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基站土建、服务厅装饰、装修、微波、无线电桥搬迁服务、通信管道、网络维护等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款项结算、拨付上给予关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通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6人给予的财务折合147.7万元,案发后叶某已退出全部脏款。
2018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7年6月,市纪委给予叶某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6月,公司给予叶某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案例二:某县公司员工莫某某受贿案
2008年至2012年期间,莫某某在负责管理管道建设项目期间,通过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方面给予关照,先后多次收受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某公司董事长蒋某某、个体老板李某给予的感谢费共计73.5万元。到案后,莫某某家属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8万元。
2018年5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暂扣莫某某所退出的赃款8万元,责令莫某某退出非法所得65.5万元。2018年7月,公司给予莫某某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