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消费小提示

十一师食品药品安全
创建于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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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十一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提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合理的用药用械用妆习惯。

      一、安全用药

      药品信息要查看:    购药认准“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使用药品前要认真阅读药品包装标签信息和药品说明书。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包装、日期等信息,不要使用“三无”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

      吃药喝酒不一起:正在服用降压药、降糖药、镇静催眠药、抗生素特别是头孢类、甲硝唑类、沙星类等药品的患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饮酒。

    

    药后驾车不可取:有些药品尤其是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人的神经系统影响较大,影响反应能力和判断力。此外,还有一些药品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灵敏性和自我控制能力,此类药品使用说明上通常会注明“服后应避免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等字样,“驾车族”生病服药时应多留心,使用这类药品后不要驾车。

    

     忘服漏服不加量:慢性病需要按时服药,春节期间可以使用便携药盒来分装药品,并设置手机铃声提醒。如果忘记服药,千万不要在下一次服药时翻倍服用,如果忘记吃药的时间没有超过服药间隔的一半,可尽快补服正常剂量;超过一半时间,则在下次服用正常剂量即可。

     二、安全用妆

     购买渠道要正确:建议消费者选择规范企业购买化妆品,比如超市、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同时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消费凭证保存好: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不能提供的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理性消费不可少:消费者应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化妆品,警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如宣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

     如有不适请就医: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三、安全用械

      三个查看要做到:    一看经营者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通过网络购买,电商企业也要有经营许可(备案)证;    二看产品是否合法    ,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示、生产日期、注册证编号等信息,产品的真伪可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三看标签和说明书    ,特别注意产品标示的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防止因误用而损害身体健康,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

    

    三个避开要知晓:存储家用医疗器械时,须避开湿冷环境、避开火源及热源、避开电磁干扰(例如:家用电器)等。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当长期不使用时,及时取出内置电池。

    

    三个注意记于心:一要注意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提示进行操作,对有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二要注意产品包装,特别注意无菌包装的医疗器械,如果包装损坏,就不要再使用。三要注意家用医疗器械发生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停止使用,不得 “带病”工作,一次性器械不要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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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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