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禹州市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本次扇刘村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群众共49人,每人发放300元,可在指定商户使用,选择不同商品组合。消费券发放将于1月16日启动,2月28日前核销完毕,过期作废。
“爱心消费券”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在春节期间的特殊关心关爱,既要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也要及时消费、按时核销。火龙镇特成立专班统筹推进“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扇刘村按照职责分工高效报送有关材料,为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村委统计整理名单之后及时将符合条件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