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们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已经于2013年12月9日正式公布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我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及新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展现我们全市学生的良好素质,请大家以减少环境污染,减少雾霾天气,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碧水蓝天为己任,在2023年春节来临之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在禁鞭区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希望大家当好小宣传员,在家长和亲戚朋友之间主动宣传我市禁鞭规定,劝说他们不要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用“小手”拉“大手”,以实际行动争当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华侨城小学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