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彭泽县火炬高级中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彭泽县火炬高级中学
创建于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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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九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让我们生活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火炬高级中学于1月13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同时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英雄城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摆放鲜花、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四、彭泽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1、禁燃时间:禁燃范围内,全年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燃范围:东起南方水泥厂路口,经污水处理厂沿江边至第二自来水厂,经渊明小学沿秀水河至钓鱼台,沿江畔路至铜九铁路,沿铜九铁路至枫门王小区,经狄公路至火炬中学,沿环业路,经湖牛公路至南方水泥厂路口。

3、禁燃对象:禁止燃放区域内的所有单位、酒店、宾馆、门店、居民以及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等。

4、禁燃种类:在上述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5、奖惩规定: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一经查实,每起举报奖励100 元,举报电话:110。

(2)、禁止燃放对象违反《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3)、禁止燃放对象违反《条例》规定,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当事人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党纪政纪等处理。

         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呼吁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火炬高级中学       

 2023年1月15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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