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时序更替,岁月流金。还没来得及等到2022年秋季学期划上圆满的句号, 2023年寒假就匆匆到来了。
在过去的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家校携手,师生同心,共同抗“疫”。学校经受住新冠疫情带来的多重考验,切实履行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职责,学生们也从中得到了防疫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而学生们的健康生活、快乐学习与各位家长朋友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是密不可分的,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不平凡的一年,每个人都经历着寒冷与阵痛,但没有什么比内心的信念更加真切,没有什么比内心的力量更加坚忍。这信念与力量,激荡着我们,将撑开我们共同的硬核年代,趟过烈火,抵达梦想。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彼此约定,相互温暖,相依前行。
一、寒假时间安排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结合近期疫情情况,普通高中学生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3日,2月4日正式上课,若有变动请大家及时关注家长群信息。
二、疫情防控提示
当前,新冠疫情仍处于感染高峰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您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跟学生一起,规律作息,加强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跨省、跨地区人员流动。
要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异常症状,要及时就医;要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正确看待疫情形势已由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及时疏导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的情绪,营造健康活泼的家庭氛围。
三、居家安全提示
假期居家休养时间较长,请提醒学生:独自在家的时候要关好门窗,如果有陌生人敲门的话,要注意辨别,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寒假期间每天都可能会与水、电、火、燃气打交道,教育学生要了解有关知识,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电、火、气等存在的隐患,做到不玩火,注意防火,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119)。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防电;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等。自觉远离有毒害、腐蚀、爆炸、易燃等性质的危化品,以防引起意外事故发生。
四、消防安全提示
寒假期间要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学生要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居民楼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在家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出门前确保关闭燃气灶具等。
五、防溺水安全提示
寒假天气较冷,尤其我们北方气温低,路面易结冰。提醒学生须注意保暖防冻,做好御寒措施,外出行走时注意路面情况,不要在结冰路面玩耍、嬉戏,防止摔跤受伤及其他安全事故。另外,监督提醒学生,在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情况下,不得在已结冰的湖面上进行滑冰等游戏娱乐。
六、出行聚餐提示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宴会较多,但现在仍在疫情期间。希望各位家长尽量少聚会,多通过网络、电话联络。如果一定要出行,在到达目的地后,一定要及时洗手消毒。虽是欢度佳节,但是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要暴饮暴食,更不能让学生喝酒。此外,不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要给学生们养成“崇尚科学,远离赌博”的良好习惯。
七、交通安全提示
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事故多发期,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12岁以下严禁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过马路走人行道,走斑马线,注意来往车辆;严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和进行各类游戏活动;注意乘车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防止交通伤亡事故发生。
八、网络安全提示
教育学生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帮助学生开发培养更多的爱好兴趣,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多看积极向上的节目,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信息;家长管理好个人网络财务账号和密码,防止被盗用。严防网络诈骗及电信诈骗,不轻信来历不明的信息、电话,不单独与网友见面。
九、自觉学习,加强锻炼
开学后学生要进行期末考试,学生已购买寒假作业,任课老师也会在钉钉群发布作业,请各位家长提醒学生时常关注钉钉群信息;家长要与学生一起制定科学合理的假期作息时间,对作息、学习、运动、娱乐等都做出明确而又合理的安排;要督促学生利用寒假自主学习,每天坚持完成一定量的寒假作业,温故知新,争取弯道超车;要督促学生坚持体育锻炼,进行跳绳、仰卧起坐、跑步等体育活动,减少使用电脑和手机的时间,保护视力。
十、多陪伴、常沟通
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合的方法教育和影响学生。充分用好寒假难得的亲子共处时间,在陪伴中沟通,在沟通中了解,在了解中引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指导学生阅读经典文学名著,教育学生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磨炼学生的忍耐力、抗挫力和学习专注力,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共筑和谐亲子关系。
南阳市张衡实验学校
二〇二三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