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寒假 安全不放假——琼海市实验小学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的一封信

琼海市实验小学
创建于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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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题记

       历来春节离不开炮竹,但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控制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春节、元宵期间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就有关事项望家长和学生们知晓: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嘉积主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行政管辖区域(附:琼海市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春节、元宵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大型小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时间、地点。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为A、B、C、D四级。其中,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微小的产品。

    四、焰火燃放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五、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在燃放区域内,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反本通告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市应急管理局值班投诉电话:0898-62802233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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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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