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开展了督导督促工作,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有序。
1月9日—11日,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许昌市各县(市、区)开展了节前建筑垃圾管理督导督促工作,主要对县(市、区)建筑垃圾清运工地管理、运输车辆管理及消纳处置管理进行了督导督促,督促县(市、区)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