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智慧农业。把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做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二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乡村产业根植于乡村,发展乡村产业价值体系,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打造高品质、口碑好的金字招牌。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
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重点项目,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巩固脱贫成果。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桂林街道: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