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部署2023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提到:
完善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配合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修改完善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完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加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支持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立法。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政策标准。做好我国加入《海牙协定》的业务衔接。在实用新型审查中正式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加强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强化内外部审查质量评价,提升审查工作智能化水平。更好规范专利、商标申请秩序。强化专利申请源头治理和商标恶意注册打击力度,制定特定领域的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系列指引,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央地贯通,前移打击关口,从严审核把关。
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和新时代十年历史性成就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为要、质量优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认真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制定2022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131条措施,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全力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地方工作要点和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开展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成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纲要》配套文件,29个省(区、市)印发地方“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
三是做好中央检查考核和督查激励。完成中央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次纳入中央督检考计划,完成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首次督查激励评选。
四是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认真开展“学查改”专项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四方面12项具体举措,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延缴专利年费15.6亿元,惠及116万专利权人。上海、江西、四川等18个省(区、市)出台知识产权稳经济政策。
(二)成功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有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审查授权关。克服疫情影响,保障审查进度,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注册商标617.7万件,圆满完成审查周期压减目标任务。
二是做好改革衔接。按照新修改的专利法,稳步推进相关改革,做好实用新型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的准备和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后外观设计审查工作的衔接。
三是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快速驳回“冰墩墩”、“拉伊卜”等恶意抢注商标3192件,对涉嫌恶意囤积的3522件商标进行转让限制,依职权宣告无效商标2629件,向地方转办涉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和重大不良影响案件线索110条,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行业环境不断向好。
(三)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配套修改,完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论证征求意见稿,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宗旨和框架,研究论证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规制度。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成立指导专家组,在8个地方开展试点。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广东发布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法规。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5.8万件,同比增长16.8%;办理维权援助申请7.1万件,受理纠纷调解8.8万件。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新建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印发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首次通报25起严重违法失信案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政策文件。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牵头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任务,签署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备忘录。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各地组织开展活动近万项次。批准筹建2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覆盖15个中西部省份。长三角、华北五省市、东北地区、沿黄九省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上海支持全国首例药品领域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重庆推进“快调+速裁+精审”行政裁决,河南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陕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活动,海南在主要园区推广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改革经验做法。
(四)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协同。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深度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举措,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等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面向重点产业布局建设104家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长。北京首创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天津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首单突破,辽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广西推出知识产权“桂惠贷”。“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入选国务院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
三是提升地方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一省一策”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与湖南、山西、吉林、新疆等地联合制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首批支持38个城市、48个区县、22个园区、482家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1—11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445.6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4.4%,较进口增速高9.9个百分点。会同财政部深化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下达资金12亿元。在18个省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1000余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放2.1万件专利,精准匹配6.1万家中小企业。湖北上线专利转化运用平台,黑龙江、青海运用专利导航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发展。
五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布局建设3400余个商标品牌指导站,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安徽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共建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地发挥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五)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获得感更强。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5项知识产权改革任务。优化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知识产权电子证照标准。专利、商标证书实现电子化,公布公告实现“掌上查”,“好差评”制度更加健全。修订商标注册申请书,引入信用承诺。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遴选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新备案68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新增37家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率先实现地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浙江实现跨领域、跨层级知识产权线上“一件事”办理,山东建设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
三是持续推进信息传播利用。新开放11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基本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向地方服务网点单位配置标准化数据种类增至53种,试点向26家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成功举办首届全国专利检索分析大赛。
四是加强服务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商标代理备案制度。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优化专利代理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执业许可审批制度。累计约谈代理机构7400家,责令整改4500家,作出罚款和警告680余件,吊销资质和停止代理业务19家。开展代理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发布行业公约。联合16个部门制定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同商务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成功推动新设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地方制定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
(六)更好统筹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一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遗传资源等国际规则制定。完成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并于2022年5月5日生效,目前国内企业已通过海牙途径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千件。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金融国家报告。
二是抓好知识产权协议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85项义务已全部履行,在顺利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
三是深化多双边合作。全年举办和参与多双边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活动230次,“云签约”19份国际合作文件。成功主办第十四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支持社会团体开展非政府间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是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主线,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制定任务清单,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在知识产权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贴近监督、跟进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三不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成为党和国家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新时代十年,系统擘画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亲自部署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描绘了未来十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知识产权“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连续两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接续出台,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全面加强。
新时代十年,历史性重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体系。知识产权纳入国家一系列重大行业和区域协调机制,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时代十年,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空前发展。
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2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6.5个月,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审查周期压减五年目标任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时代十年,与时俱进制定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第四轮修改,建立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专利开放许可、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等制度,明确规制非正常申请,跟进修改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侵权判断标准、代理监管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地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既有效服务了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又为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81.25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专利导航全面融入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有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4.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4%。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累计达2.19万亿元,年均增长13.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年增长超10倍,迈上4000亿元台阶。全球最具价值品牌500强中,中国占84个,十年增长52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超2.3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2家和快速维权中心35家。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公共服务模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全覆盖,国家级重要公共服务网点达到348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突破8.4万家,吸纳就业人员超过92.8万人,总营业收入达到2600亿元。
新时代十年,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设立了中国办事处和仲裁调解上海中心,首个在中国签署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成功加入《海牙协定》,参与完成RCEP、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建立并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日韩、中非等小多边合作,不断深化双边合作,中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的排名上升至全球第11位,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十年稳步上升,累计提升了24位。在全球排名前五位的科技集群中,我国独占2席;在上榜的100家科技集群中我国占到21个。在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的数量,创意产品的出口占比等9个细分指标上名列全球第一,进步巨大。
同志们,十年发展成就斐然,各项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和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地方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值得倍加珍惜。
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从现在起,我们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宏大场景,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准确认识知识产权的功能定位,统筹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合拍共振,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最大优势。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人民至上,坚守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坚持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把握好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既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又通过权利的平衡保护,防范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实现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把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硬任务,追求理性的繁荣,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和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规则,通过改革的手段破解发展的难题。要秉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积极吸收借鉴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有益经验,更加深入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二)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功能定位。
一是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支持全面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全过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赢得竞争、制胜未来。
二是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让创新创造者劳有所得,让诚实守信者安心经营,让侵权违法者付出代价,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支撑。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知识产权谈判,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坚持对国内外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依法合理维护外国投资者权益,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
四是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安全。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三)汇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力量。
一要锻造适应新时代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把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作为新时代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政治站位上、格局视野上、业务能力上、精神面貌上、工作作风上都能够适应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更高要求,肩负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时代重任。要积极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新理论、钻研新业务、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发展,进一步激发起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政策执行力,推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要大力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国际争端的焦点。我们要敢于同一切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困难矛盾作斗争,敢于破解难题,勇闯知识产权“无人区”。要同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同对我国知识产权的抹黑、打压行为作斗争,有力驳斥无理指责,维护我国负责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要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三要坚持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团结才能胜利,奋斗才会成功。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贯彻群众路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各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积极争取总局党组更多指导和各司局更多支持,自觉接受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要加强知识产权系统建设,强化局省市联动和部门间协同,凝心聚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全力做好2023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纲要》和《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纲要》和《规划》,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完善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配合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修改完善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完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加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支持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立法。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政策标准。做好我国加入《海牙协定》的业务衔接。在实用新型审查中正式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加强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强化内外部审查质量评价,提升审查工作智能化水平。更好规范专利、商标申请秩序。强化专利申请源头治理和商标恶意注册打击力度,制定特定领域的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系列指引,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央地贯通,前移打击关口,从严审核把关。
(二)深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
全面落实《纲要》和《规划》。制定《纲要》和《规划》年度推进计划,开展《纲要》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和《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加强指标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发布工作。做好中央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和国务院督查激励。制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力服务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系统推进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服务基地和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资源供给。更好支撑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实施。围绕国家区域战略部署,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加强与国家行业战略的协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启动新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强项、打造特色。加强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标准化、反垄断、药品监管等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加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做好第二批示范区遴选工作。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深入开展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优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持续加强执法指导,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稳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试点,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组合拳。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出台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政策,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新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特色产业发展。以效益为导向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工作。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查”。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编制知识产权证明事项清单,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建设开放一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推动建立中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帮扶机制。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发挥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继续举办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打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品牌活动。强化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升级公共服务网,拓展“一网通办”应用场景。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常态化、清单式知识产权数据供给模式。加强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平台共享试点工作。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和自律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实施信用评价管理。做好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换届工作。持续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服务机构,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六)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进一步提升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办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推动外观设计法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相关法律文件的磋商和外交会议筹备。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修订。继续深度参与多边框架下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等国际规则完善,开展新兴技术领域审查业务规则国际交流,推动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推动第二批产品互认互保。稳步推进新形势下的国际交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稳妥有序开展线下交流,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非等小多边合作,深化与各方交流。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往。
(七)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指导性培养方案。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轮训。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建设全方位、多层次传播矩阵,广泛宣传、深入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打造宣传文化精品,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战略研究基地作用,做好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换届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业务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升理论研究对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的支撑服务能力。
同志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在全局中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以工作成效彰显政治效果。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与坚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积极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要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做好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创造新业绩。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的二十大绘就的宏伟蓝图,埋头苦干、奋勇前行,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知识产权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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