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1月4日,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召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豇豆农残超标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和检察建议整改方案,积极部署全市新一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刘庆斌主持,局主任科员宋振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及21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参加会。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与预警、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制定的目标任务。这一年创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0.3万亩,“汝州面粉”“汝州牛奶”等6个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已累计入选产品达到11个,汝州市士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国家级生态农场。3月份代表汝州市在河南省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结对帮扶活动动员会上作典型发言;8月份代表河南省国家农安县迎接国家农安县“回头看”调研组的检查指导。通过在座各位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提升,进一步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这块金字招牌。
会议强调,尽管去年一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不足,我们一定要绷紧农产品安全这根弦,认清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强。有些地方还存在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在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对韭菜、芹菜、豇豆、香菜、上海青等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的专项治理,现在又把豇豆拿出来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说明我们当前的农产品消费环境安全还是很多工作要做。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风险仍然偏高。平顶山检察院进随机调查,发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和产品上市前检测制度。我们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强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2年9月2日修订的最新条款,自1月1日起已经施行,第三十九条提到了“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第四十一条提到了“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也就是说,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已经通过法律条款进行明确,在农业生产流通中要强制执行,我们各部门要加强宣贯,并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和监测检验力度,提高案件线索发现率。通过案件查办,做好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