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淄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惠民利好政策捷报频传。为推进城乡统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支付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确认患有规定慢特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至最高补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限额合并计算为20万元。
供稿人:董霜 张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