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冯店乡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及秸秆禁烧的通告

冯店乡 张清
创建于2023-01-04
阅读 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区域联防联控,确保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信阳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冯店乡所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任何单位、门店和个人坚决做到不存储、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三、在红、白事活动中,坚持“一切从简”原则。各单位、各村要及时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各村、各单位要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工作;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攻坚办公室全力配合,对不听劝告存储、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警告、罚款、治安拘留。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376-7466088、0376-7466110。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及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元至500元的话费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商城县冯店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00:00
02:08
阅读 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