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及秸秆禁烧的通告

小锴
创建于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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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造洁净、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汪岗镇人民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

        二、任何单位、门店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

        三、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和各类提供婚庆、殡葬活动的经营者,要提前告知或劝阻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376-7422110、0376-7422008。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汪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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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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