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缺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案例

临漳医保
创建于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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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缴费马上就要截止了

每年都有个别学生家长认为自己或者孩子年轻,身体好,用不着看病就医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事例吧!

【未参保缴费典型案例】

    案例1:家长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给学生缴纳个人基本医保费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政策提示】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补贴,集社会之力,统筹共济,共同抵御可能发生疾病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案例描述】学生王某,家长认为孩子年轻,而且身体平时一直挺好,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所以拒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七月份,孩子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确诊患了肠炎。为了治疗好身体,他住院花了近万元医药费,由于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果住院费用全部由个人自付。


    案例2:没有按期缴费,无法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政策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每年都有集中征缴期,待遇享受期限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期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不再进行参保登记、收缴参保费,一定要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以确保自己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案例描述】居民李某去年因病住院共花费医疗费15000余元,出院后李某申请医疗保险报销被拒绝。经了解,李某2021年错过了交费期限,没有交2022年的医保费,因此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住院医疗费不予报销。


    案例3:缴纳医保,减轻家庭负担。

【政策提示】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达到 9000 元后,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案例描述】:临漳镇居民郭某2022年年初突发心脏病,由于病情严重前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就诊,住院加手术下来花费29万元。安贞医院为京津冀协同医院,我县参保患者就诊按市政策享受出院即报。郭某出院后,除享受到基本医保报销的15元以外,大病医保还为其支付了5.4万元,自己仅负担了7万元的自费费用。回家后,医保局为其办理了门诊慢性病,保障其日常门诊买药报销。

通过以上案例您还认为缴纳居民医保没有用吗,相比与每年三百多元的医疗保险费,这笔账怎么算才比较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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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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