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农发大讲堂:虚拟货币和洗钱

用户1910864
创建于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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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虛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炒币群体数量越来越多。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虛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虛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易能不能暴富不知道,但可能涉嫌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不得不注意。

一、利用虚拟货币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跨境转移资金,涉嫌诈骗的共犯。

二、以投资虛拟货币等为名搭建虛假交易平台跨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诈骗罪。

三、进行虛拟货币挖矿行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四、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白”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五、利用虛拟货币洗钱,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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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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