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在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级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教务处按照学校工作思路及教务工作计划,以重实际、做实事、求实效为原则,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顺利完成新学年新生招生和建籍工作。
我校招生片区大,生源情况复杂,资格审查比较困难。开学前,通过线上、线下报名,教务处组织招生工作小组通过多种途径对所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历时半个多月,共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新生967人,随后顺利完成新生建籍工作。同时对各年级在校人数、休复转人数进行了详细梳理,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狠抓教学常规管理,推进课堂教学建设。
教学常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学校平稳运行的保障所在。本学期我们重点抓了教师业务常规、课堂教学常规和线上教学规范三个方面,多方位地抓,持续地抓,抓反复、反复抓,确保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
1.抓好教师业务常规管理。
坚持教学常规周查月结制度,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检查结果记入考核。“双减”政策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落实作业公示制度,要求老师分层设计作业,提倡要“绿色成绩”,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2.落实了三级巡课制度和推门听课制度,确保课堂秩序优良。
从早读开始,坚持三级巡课制度,教务员每天3次、教务主任每天至少1次、校级干部和级部主任不定时巡查,结果在全校教师群内通报公示。学校领导包学科进展扎实,落实“推门听课”,深入课堂认真开展听评课活动,推动了工作中心下移,提升了工作实效。
3.线上教学管理不放松,确保教学质量。
本学期,因疫情防控需要,线上教学时间很长,学校采取了多种措施支持、调控线上教学工作。落实“首课负责制”,加强德育教育。组织部分老师制作了一批高质量“首课”,每天第一节课前5分钟播放,内容包括爱国主义、劳动教育、心理疏导、亲子沟通等丰富内容。校级领导包级部、级部领导包学科,深入到每一个班级群;每周日一次家长会、每周三一次全体教师会,每周教研组一次线上大教研,每天学科组一次小教研,保证了线上教学扎实开展。
三、注重新入职教师和实习教师的培养。
今年我校有五名新入职教师,十名顶岗实习教师。本学期继续实行“青蓝同辉工程”,为这些年轻教师选择教学水平高、教育能力强的老师做师傅,手把手,一对一的指导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即使在线上教学期间,师傅们也通过在线听课、在线指导等方式不间断的进行指导。青年教师虚心学习,进步迅速,快速成长。
四、规范有序科学的完成各项考务工作。
考试是对一个阶段教学情况的综合评价,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1.进一步完善考试管理流程。
本学期期中考试从教务安排、组织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统计、质量分析、试卷存档等各个环节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流程,考试过程不求创新,力求规范。
2.全面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教务处和各级部配合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让学生认识到阶段性考试的诊断功能,是考察知识水平的一种方式,尊重规则就是尊重自己,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考试中教务处、级部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督查,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以考风正学风,以考风促教风。
五、培养阅读习惯,积极推进书香校园建设。
为弘扬读书风尚,扎实做好“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强化大阅读教学,鼓励师生养成阅读习惯,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作文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除抓好作文课,我们还组织学生进行课外练笔,学校文学社团“弘毅文学社”定期接受学生投稿,将优秀习作选入社刊《启航》,目前已出版了九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学生,增强自豪感,体会成功的喜悦,激发读书、写作的兴趣。
六、成功举办了集团成员校际教研交流活动。
佛山中学教育集团包括佛山中学、银山实验学校、银山镇中学、戴庙镇中学四所中学。11月召开了集团工作推进会,四位校长确定了集团发展章程和三年规划,为集团化办学指明了方向。随后又成功举办了集团专题业务交流活动,赵佩佩老师执教的公开课广受好评,李伟老师做了《东平县佛山中学素养本位的单元整体教学探讨》专题讲座,高进鲁老师做了题为《作业改革促“双减”落实》的报告。本次活动拉开了教育集团系列活动的帷幕。
七、加强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功能室是学校硬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和图书室等功能室的管理。本学期实验室、图书室管理人员对卫生、器材、图书、帐册进行了清理及整合,教务处定期对各功能室进行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本学期学校对教务处人员进行了调整与补充,处室人员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态度积极,工作高效,服务教学的意识明显增强。
八、其他工作
1.完成了迎接县教研室开学调研和本学期视导检查工作。
2.完成了国家“双减”平台填报工作。
3.完成了教材教辅征订与发放工作。
4.完成了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与表彰工作。
5.完成了课后服务的安排与统计工作。
6.完成了国家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撰稿:高进鲁
初审:王家磊
复审:李西峰
终审:潘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