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胡萝卜
创建于2022-12-26
阅读 0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2年8月1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了《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专项政府规章立法,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

    

       2021年9月,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办法》草案工作起草小组成立,标志着南宁市《办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2022年,通过组织学习调研、线上线下征集不文明行为问题、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反复对《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了专家论证,最终形成了具有南宁特色的《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阅读 0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