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因租金低廉而成为许多农民选择进城租房的第一选择。但近年有不少城乡结合的建设项目,将城中村的房子纳入征收范围,导致租户们在合约期间被迫搬家,那么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补偿需要给租户们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刘先生在某城区租房签订了十年合同,如今是居住的第四个年头,可在今年他租赁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于是房东让刘先生赶紧腾地配合拆迁工作。刘先生想知道他被迫搬迁,租赁合约还没到期是否可以在拆迁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只能将被拆迁范围内的产权所有人作为补偿对象,刘先生作为租客是无法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
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遭遇拆迁,是不可抗拒的,毫无疑问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东,所以对于房屋拆迁补偿费则直接归房东所有。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为防止拆迁中的纠纷,租客可以在签订租赁协议书,双方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承租人可凭租赁合同的约定内容和出租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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