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禁塑治理效果,持续推进全面禁塑,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禁塑责任,提高群众的禁塑意识,营造绿色环保氛围。按照2022年度临高县大气污染防治30日攻坚行动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海南省禁塑工作要点》(琼禁塑办〔2022〕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12月19日,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县市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临城镇等部门开展禁塑工作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北门市场、西门市场、美乐超市以及中小型便利店、餐饮等塑料制品使用单位禁塑限塑情况。在检查过程中,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讲解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禁塑意识,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主动响应政策,在经营活动中禁止销售、使用、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活动现场,针对个别商家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进行没收。
下一步,将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促进环境改善,营造绿色生活氛围,确保禁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