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杜绝侥幸心理 不试图“走后门”

用户2705549
创建于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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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经过

        某日,私营业主王某接到“贷款中介林经理”的电话,“林经理”表示其为工行某领导的朋友,能借助该朋友关系为其提供低息贷款,要求其缴纳首付、保证金、中介费。王某随即前往“林经理”所在地签署“工行贷款合同”,再赴工行某网点试图向“林经理”转账。

       等候业务授权的过程中,王某与经办人交谈,透露其转账目的。经办人凭职业敏感性嗅出异常,并将情况向有权部门汇报。经有权部门查实,王某未与工行签署有效的贷款合同。经办人拒绝授权该笔转账业务,建议其通过正规流程申请工行贷款,并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

       二、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客户王某受“走后门”心理驱使,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低息贷款的诱惑下,未提前前往工行了解贷款的有关规定,使自己暴露在上当受骗的风险中。许多诈骗受害者因为贪图便宜,被一时诱惑蒙蔽双眼,为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案例启示

       1.工行禁止任何机构及人员未经授权,以工行名义或借助工行影响力,开展经营活动。

       2.工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要求每笔业务均按照正规流程审批办理,并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温馨提示:杜绝侥幸心理,不试图“走后门”。如果您有任何需求,且符合业务办理条件,持有效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即可赴现场办理所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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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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