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寒假临近,春节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的假期,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特致此信,现将假期有关安排告知如下:
小学一二年级: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
小学三至六年级: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
注册时间: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
正式上课:2023年2月7日(正月十七)
1、 春节寒假期间学生和家长做到不聚集、少出门。
2、 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切实增强个人责任感和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3、 制定合理的生活和学习时间表,加强防疫知识的学习,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4、正确理解政策调整,坚定信心,积极配合属地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科学有效实施防控,仔细做好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对孩子的监护是您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寒假期间,希望您注重孩子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培养孩子安全健康的生活意识、守法观念和文明出行习惯,提高孩子正确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得在公路上、跑闹、玩要;不得随意横穿马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
要教育孩子了解火、电、煤气相关知识,在生活中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玩火,避免野外用火,正确使用电器,不私自拆装电器,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等。遇到火警时及时拨打119报警。
不暴饮暴食,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远离垃圾食品。
1.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监护下燃放。
2.要时刻教育孩子,不要将鞭炮投放在易碎容器中;不要将鞭炮向干燥的木柴中投。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火警 119,匪警 110,急救中心 120
1. 充分发挥作业巩固知识的功能,监督孩子对已学的知识进行全面复习,督促孩子按照假期作业合理安排每天要完成的作业量;
2. 认真完成假期作业。愉快的假期生活快开始了,希望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在完成《寒假作业》的同时,多阅读课外书籍。
生命如花,安全为本,学校关心每一位同学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希望 家长们 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珍惜时间,妥善安排,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幸福、 有所收获的假期。
华安县高安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在此预祝各位家长和同学们假期快乐!
华安县高安中心小学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