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教体文〔2022〕190号
夏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教体安2022285号)精神,巩固我县烟花爆竹禁放成果,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共创洁净、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全县教体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抵制买卖,严守“禁放”,共享文明城。
二、活动重点时段
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面向学生宣传。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利用微信群、横幅或LED屏等方式展示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各班级要在活动期间以班会或其他方式,进行禁放规定集中宣讲,实现全县中小学生知悉全覆盖(集中宣传教育时间持续到2023年2月10日)。
(二)面向家长宣传。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所有中小学生家长手中,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三)面向职工宣传。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进行禁放教育。所有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禁放规定,确保本人及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禁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实“禁放”工作。
(二)加强宣传,注重效果。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快速行动,抓落实、见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禁放”相
关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宣传教育。
(三)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应积极随机组织开展禁放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杜绝组织部署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等情况发生。
请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将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素材及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上报至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截止时间到2023年2月5日。
联系人:张会丽
电话:0370-6220856
邮箱:875411258@qq.com
1.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共创幸福美好家园
2.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齐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3.禁放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6.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9.禁放烟花爆竹好,安全除噪又环保。
10.宣传烟花爆竹安全法规,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11.自觉遵守禁燃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春节将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 行动起来,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不放、不售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现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一、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学习并模范遵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规。本人及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氛、从事庆祝活动,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的贡献,严守“禁燃放”,共享文明城。二、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正能量。三、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监督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监督和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夏邑县的天更蓝、地更净、环境更优美!
夏邑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2日
各班班主任班级群宣传
我们青少年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理解、支持、遵守禁放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配合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最后要求各位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少一点烦燥 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 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NO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夏邑县北岭镇初级中学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