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出行安全牵挂着我们老师、家长的心。由于幼儿年龄小,安全意识欠缺。因此,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文明知识,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幼儿园、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幼儿的安全,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园环境,奎池龙星幼儿园在此提醒,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工作,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几点事项:
我支招,你接力
一、步行安全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家长接送孩子来园离园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幼儿园门口、马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等,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6.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公共出行要注意
1.不在机动车道等公交车和追逐车辆。
2.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
3.乘坐时坐稳扶好,在车内不玩耍打闹,不饮食,不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4.不乘坐超载或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
5.车子停稳后从右侧下车。
三、一盔一带,安全行驶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2020年6月1日起,全国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指的是安全带。
家长朋友们,如您是通过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幼儿,请一定要按规定上牌,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不要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避免加装雨棚或挡风被;另外请家长们也帮助孩子养成主动佩戴头盔的好习惯,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安全的头盔很重要。
四、儿童乘车外出要注意
1.坐公共汽车: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懂事的小孩;在车子里,不要头手伸出窗外,容易被别的车刮伤;不要坐在开动的车厢座位上看书;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容易摔跤;车里不要吃东西,尤其是冰棒和串烧。
2.坐出租车:冲到马路当中去拦车很危险,在路边招手司机叔叔也能看见;下车时要从右边下车,注意后面的车辆和行人;下车前看看座椅上有没有东西,不要把东西忘在出租车上了;如果下车要穿过马路,走到出租车后面比前面更安全。
3.坐父母开的车:不要提问题和唱歌,让父母分心影响开车;不要去开车门,乖乖地在后排坐好;系好安全带,父母就可以安心地开车了;如果坐前排,不要扳动方向盘、排档杆,很容易造成事故;不能在车厢里放带尖角的玩具,容易受伤。
幼儿乘车安全提示
家长司机须知:
1.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座椅
(1)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要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坐在后排的位置。
(2)足龄的孩子需要正确系上安全带。安全带要尽量系在髋部和胸前,从肩上拉过来,横跨在骨盆和胸腔之上,形成一个水平放置的V字。安全带只可一个人使用,严禁多人共用。
2.不要抱着孩子坐车
普通情况下大人的手臂是可以起到“固定”孩子的作用,可一旦发生碰撞事故,情况却完全不一样了。速度变化带来的惯性力是非常巨大的,人的双臂根本无法约束住孩子。失去约束的孩子在车内因二次、三次碰撞导致的伤害很常见。因此,不要试图以成人的双臂去替代安全带的作用。抱孩子坐车并不是“爱孩子”,而是实打实的“害孩子”。
3.给孩子合适的乘车位置
14岁以下或身高1.5米以下的孩子都不要乘坐前排副驾。因前排正面安全气囊的弹出位置都是按照成人设计,因此无论是否带安全座椅,孩子都不要坐在前排。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
4.拒绝使用、乘坐非法三、四轮车。
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三、四轮车;不使用未注册登记(上牌)电动三、四轮车,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5.汽车盲区很危险,请远离
(1)不要在车辆附近停留
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儿童被碾压的交通事故显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儿童行为的不稳定性,缺乏危险判断意识引起的,还有一方面是因为驾驶人忽视了视线盲区而误伤,比如车头正前方、车头靠近大灯位置、车后方等,身形矮小的低龄儿童在这些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
(2)汽车拐弯时要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