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用户2347859
创建于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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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中央组织部副局级离休干部桑一伟同志(原组织局顾问,副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10月12日3时3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桑一伟同志,女,1918年7月3日出生,山西临汾人。1925年起先后在山西省赵城县小学、太原平民中学、太谷铭贤中学读书。学生时期,她经常阅读进步书籍,接受革命思想教育。1937年10月,在山西赵城县参加了牺盟会任协助员,积极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开始走上革命道路。1938年初任山西赵城妇女儿童工作团团长,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夏任中共山西省洪赵地委妇女委员。1940年起,先后任太岳区妇女救国总会敌工部部长、晋西南工委教育科科长、晋绥分局组织科干事、晋绥分局党校组教科干事。在战争年代艰苦的环境中,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经历了枪林弹雨的洗礼和生死考验,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1949年春,桑一伟同志任中央组织部机关托儿所所长,着手组建部机关幼儿园。她带领全所同志,四处奔波,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建成部机关幼儿园,解决了机关干部的实际困难。1950年秋起,先后任中组部组织处干事、组织指导处干事、六处办公室主任兼综合组组长。她刻苦学习党建理论,努力钻研业务,勤勤恳恳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积极为党的组织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革”期间,桑一伟同志受到错误审查和批判,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在逆境中,她坚信党,坚持原则,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

       1975年秋,桑一伟同志调任天津市委党校组宣处副处长。1979年初调回中央组织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1981年夏到组织局工作,1982年12月任组织局顾问。这一时期,正值党和国家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桑一伟同志坚决拥护、认真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她实事求是,认真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提出意见,为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1983年2月,桑一伟同志离职休养。离休后,她仍然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参加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和老年大学培训班,认真学习绘画和书法,她的作品曾多次入选部机关书画展览。2006年6月被评为中组部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桑一伟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她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热爱党的事业,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尽职尽责、勤奋工作,为党的事业和组织工作默默奉献,从不计较个人的进退得失。她待人诚恳、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受到了同志们的尊重和爱戴。

       桑一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她的逝世,使我们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使组织战线失去了一位优秀的老战士。我们要学习她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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