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出门、懒得出门
出门时核酸检测已结束……
种种故意不参加核酸检测
警方提醒——
千万别心存侥幸
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近日。新集派出所依法处罚
一名拒不进行核酸检测人员
2022年10月29日,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按照固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新集乡白林村委会在辖区范围内定期定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白林村海洼队张某某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当晚21时许,工作人员上门劝说张某某仍无正当理由拒绝采集,其行为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当晚,张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新集派出所依法当场对张某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是每一个居民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