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妇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普法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中“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的重要精神落到实处, 更好地服务辖区家庭,倡导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10月28日,碑林区妇女联合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普法讲座,区妇联机关干部、各街道、社区、系统妇委会、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骨干教师及全区广大家长百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重要意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此次讲座特邀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张嘉泉律师讲解。张律师结合二十大报告精神,从专业法律角度出发,以及社区家庭实际需求,围绕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用生动热情、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事例,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法律实践、社会意义进行了详细讲解。
碑林区妇联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教育,将此项工作纳入系统妇女组织和各街道妇联组织的年度考核目标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走入学校、走进社区、走访家庭,以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实现家庭教育由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的有力保障
此次二十大报告,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凸显了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石作用。凸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重要意义——不仅是为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更是为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障。
碑林区妇联通过此次讲座,不仅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尊重和保护孩子权利,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是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家长纷纷表示,普法讲座把依法科学教子育人送到家长面前,引导家长做到科学教子、依法带娃、有效监护、共同成长。振兴路小学三年级的家长代表表示:育儿先育己,父母不是天生合格的教育者,需要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尽可能掌握相关的科学育儿方法,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做好引路人的角色。
通过此次线上学习,辖区各级妇联组织纷纷表示需要更加重视家庭教育的问题以促进教育的长远发展。长安路街办妇联专干张杨倩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标志着中国父母已进入“依法带娃”的时代。东关南街办妇联专干陈珊表示: 我们要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宣传员,科学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张家村街办妇联专干黄甫可馨表示: 我们要科学指导更多的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引导和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建设、弘扬良好家风、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用实际行动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
区妇联主席姚曼丽同志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强调:碑林区妇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做好当前工作和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带领推动全区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妇联组织及居民群众,广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进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汇聚亿万家庭的力量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巾帼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