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等六名中年男子陆续来到某支行要求办理新开银行卡业务。网点经办人请客户提供身份证件,并询问开卡用途,客户回答出于收款需要。工作人员向客户进一步详细询问工作单位等情况,了解到六名男子均无工作单位,且六人开卡理由不停变化,分别以收款、给绵阳读书的小孩交学费、存定期、有营业执照等作为理由。在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时,薛某情绪激动,扬言是总行让他们来开卡,支行柜面人员遂请其说出总行有关人员名称进行核实,并告知客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违法,公安机关将会追究法律责任。客户又称是老板说的,自己不清楚后,迅速仓皇分散离开。
客户王某和一名男性陪同人员至银行办理大额取现业务。因客户未提前预约且年龄较小,柜员耐心询问客户取款用途,客户告知结婚使用。柜员察觉客户神色慌张,且陪同人员一直催促取款,立时提高了警惕并上报业务主管。经查询客户近一年交易流水发现,客户2021年11月有一笔200元交易后该账户进入“休眠期”,其后8个月均无任何交易,2022 年7月有3笔小金额提现、2022 年8月有4笔小额试探性交易,后陆续收到6笔来自不同银行不同交易对手的省外他行来账,交易金额8000元至40000元不等。该账户交易流水与取现转移涉案资金情况高度一致。随后,当班人员立即报告网点负责人,确认客户极有可能涉诈后,一边安排窗口稳住客户尽量拖延时间,一边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民警及时到达网点并将该客户带回派出所核查处理,经派出所反馈信息 该客户出借账户过渡资金并收取800元好处费,具体情况还待派出所进一步核查。目前,网点已暂停该账户非柜面业务,拦截涉诈资金十万余元。
温馨提示:
不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供他人使用;
不为身份不明的人员代办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