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和聚集活动 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用户2158194
创建于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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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各门店、各企业、广大居民群众: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特通知:


       一、各类夜市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饭店、小吃店不得接待宴席,就餐人数减半。


       二、交通干线两侧经营场所,除加油站、停车场、维修部外,其它一律暂停营业。加油站、停车场、维修部不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予以关停。


 

       三、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三查一戴一扫一核验”(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全镇经营性门店要在门口设置专人值守,负责“三查一戴一扫一核验”工作,发现未落实要求的予以强制关停。


       五、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停办或缓办。各村及公共场所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前报备并控制人数,做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辖区内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聚餐、不聚集,不出省、不跨市,同时要教育家人、亲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七、各经营门店、企业和个人要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人员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大封镇人民政府

2022年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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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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