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广大家长了解怀化市鹤城区 《关于做好2024年秋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保证我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政策资助,特此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扶贫手册)
2、在校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有低保证明)
3、在校就读的特困供养学生;(城市特困、农村特困)
4、在校就读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在校就读的烈士子女;
6、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在校就读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即边缘易致贫户);
8、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9、在校就读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10、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00元/人/期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250元/人/期
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625元/人/期
初中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500元/人期
三、申报流程
1、填报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于3月6日前,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班主任处。
2、学校评审。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认定工作组再负责对评议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和批准。
3、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在学校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补助申请。通过学校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填写《补助申请表》,办理“一卡通”账户。(农村商业银行)
5、数据比对。教育局汇总上报数据报呈区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有疑问数据再返回学校重新审核。
6、资金发放。
刘霖学校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