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周末王某驾车携家人游玩,因小孩在车上打闹,一不留神,车辆在十字路口碰到摩托车,致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查看了车辆,发现双方车辆损失不大,于是张某提出私了。王某想到走保险的话还要报警和保险公司,整个流程比较繁琐,故同意私了处理。王某赔偿张某500元,未确认张某伤情,双方未签署任何书面材料,双方离开。
过了几天,王某接到交警部门电话,告知有人举报他前几天在某地发生肇事逃逸事故,要求其前往交警部门处理。在交警处王某见到自称是前几天被其撞到的张某家属,告知张某目前在医院住院,要求王某赔偿张某的损失,并要求交警部门按王某逃逸承担全部责任。王某将当天经过向交警部门如实陈述,因当天双方均未报交警处理,也无报保险公司处理,且事故发生地周边无监控可调取,交警无法核实事故情形,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双方私下调解处理。王某随后拨打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告知因王某未在第一时间报案,导致目前对案件的真实性无法取证,且交警部门也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故保险公司也无法承担理赔。
风险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有人伤时,双方如果要现场私下处理的话建议先报交警或者保险备案,避免因私了后当事人事后反悔、事故未能妥善处置等相关后续麻烦。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