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及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法纪意识,防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社会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14号)及《绥化市《社会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人社党组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我局在海伦市中心广场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月宣传活动,参与单位有海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
活动开展期间,活动宣传了社会保险法、参保条件及范围、就业创业服务、职业培训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解答了群众的问题。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考试、社会宣传相结合,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探索建立维护基金及专项资金安全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