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国庆长假将至,为了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假期,温馨提示以下八点。
1.严防溺水,牢记“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1)按照2004年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骑电动车。(2)遵守其他交通法律法规。
3.外出游玩,遵守法律法规,不把火种带入山区草原,严防火灾。
4.防火防触电,指导孩子正确、规范使用电器,电器用后要完全切断电源;严防燃气泄漏。
5.雷雨天,要告诫孩子不要在树下等高大建筑物下停留,更不要到河湖江山边,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6.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食用“三无”、过期食品。
7.不要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家长和孩子都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严防电信诈骗。慎重交友,严防暴力侵害。
8.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远离邪教,远离毒品。
请特别重视第1、2、3点;希望家长朋友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孩子不骑电动车;严防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