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资助,筑梦前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现按照《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贫困幼儿资助的宣传工作,正式启动本年度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工作。
资助政策解读
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均可享受500元/学期的资助。
1. 农村建档立卡户幼儿、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幼儿;
2. 孤儿、残疾及烈士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
3. 因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4. 父母有重大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幼儿本人残疾或长期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5. 因天灾人祸或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 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濒临失学的幼儿。
资助程序
一、个人申报。
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以幼儿的名字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鹤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入园资助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扶贫手册、城乡低保证、孤儿残疾证、医疗证明等。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还给申请幼儿的监护人。复印件由幼儿园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留存备查。)
二、评审公示。
评审组严格按照困难程度排序,确保受助对象困难情况真实,排序准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资助范围内的对象进行认真审查,确定资助名单。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公开栏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13917531767)
温馨提示
一、符合资助申报条件的:
1. 认真完整填写《鹤城区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申请表》,保证内容真实无误。
2.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家庭真实经济状况,导致不良影响的,后果自行承担。
3. 后期请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核验工作!
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③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④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二、不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
填写基本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一栏填写签字即可。
三、请将表格填写后交给班级老师,保证百分百上交。
注意:没有变化的原困难学生无需再填写申请认定表,新增学生需按流程进行申请、认定。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