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开展好我校2022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资助对象(结合我校实际,针对非寄宿生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二、申请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我校在籍学生。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义务教育学生。
三、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1.原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以及户主页、家长及学生户口单页复印件。
2.低保证、残疾证、单亲、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盖章证明,证明上需留有社区或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申请认定流程
1. 政策宣传:学校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
3. 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学校按照要求进行三级评审,确定认定结果。
4. 结果公示:学校根据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结果,学校评审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建档保存。
6.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截止9月31日。
五、补助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每生每年500元(一学期250元),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期申请、评审,进行补助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将补助款按学期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学生监护人账户上。
西安经开第五小学
2022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