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学校是孩子们快乐成长、学习知识、梦想起航的地方。然而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校园安全一直都牵动着老师和家长的心。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弘扬校园正能量,更好地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学校政教处特邀请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讲座活动。
2022年9月19日下午,我校政教处携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送法进校园”校园防欺凌专题会议。
首先,陈惠卿副检察长结合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用具体、鲜活的事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校园欺凌带来的后果以及影响。
其次,由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付高峰副主任进行主题讲座。校园欺凌,就像一道阴霾,会影响多彩快乐的校园生活,会笼罩孩子幼小的心灵,会阻挡孩子成长的脚步。
付老师的课程共分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向大家介绍什么是校园欺凌,第二部分介绍发生校园欺凌的原因,第三部分介绍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第四部分介绍如何防范化解校园欺凌。
一首歌曲《再见青春》引起了在场师生的共鸣,MV出自电影《悲伤逆流成河》。 恰同学年少,我们满怀憧憬,心有朝阳,光彩人生,让友善的微笑常挂在脸上,做一个有涵养、有智慧的文明学生,向校园欺凌说“不”。
校园欺凌,就是在学生之间发生的无端的去攻击他人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行为。
对于一场校园欺凌事件来讲,往往会涉及到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三个角色,这三者有着不同的心理和做法。对于欺凌者来讲,关键词是“好玩”;对于被欺凌者来讲,关键词是“沉默”;对于一些看到欺凌发生的旁观者来说,往往选择“冷漠”。
校园欺凌有着严重的危害和后果,会给被欺凌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有的被欺凌者忍无可忍时,会盲目的“以暴制暴”。对于欺凌者来说,后果同样是很严重的:如果欺凌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无论校园欺凌是否最终导致了犯罪,一旦给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的,被害人都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随着《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对校园欺凌都做出了一些具体的处置措施。
最后,付老师向大家讲解了防范化解校园欺凌的方法。应当做到要做好自己,让欺凌者不敢靠近,要自信、要谨慎、要智慧。如何化解呢?要勇敢地面对校园欺凌,面临欺凌时要注意:当别人有侵害你的企图时,一定要抢先逃跑;当跑不掉时,一定要护住自己身体的要害部位;欺凌发生后,不管欺凌者如何恐吓,一定要及时告诉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必要时要报警。
另外,“强制报告制度”需要特别跟大家强调,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通过此次预防校园欺凌讲座活动,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增强了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治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全心全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