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

阿奇
创建于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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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依据

       1、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深化“资智兴枝”推动枝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枝办发〔2022〕1号) “8.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引进在枝首次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枝江城区无产权住房的,3 年内可按每月 1 元/平方米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新引进毕业 5 年内在枝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3 年内在枝江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 15 万元、10 万元、6 万元、4 万元、 2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产原则上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人、同套限补贴一次。

       2、中共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单位印发《关于保障人才安居乐业推进“四个枝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住保文〔2022〕19 号)“(一)“人才新政”购房补贴直达公积金账户。充分发挥公积金杠杆作用,体现公积金制度互助性与保障性,“人才新政”购房补贴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凸显公积金贷款购房低利率、高额度、长期性的优势。购房补贴直达个人账户。新引进在枝首次就业(返乡创业)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在枝江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 15 万、10 万元、6 万元、4 万元、2 万元购房补贴。对于没有贷款需求的符合条件人员,购房补贴完成审批后可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有贷款需求的,由所在单位(公司)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开设公积金个人账户,购房补贴完成审批后将直达公积金个人账户,购房补贴可计入月缴存额计算后进行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总额度可再上浮 1.2—1.5 倍(贷款额度最低在 50 万元以上)。相关补贴及个人余额在贷款发放时可办理提取。”

二、申请须知

       1、新引进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以后在枝首次参加工作(含返乡创业)的毕业生。

       2、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是指,毕业到枝首次就业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3、3年内在枝江城区购买首套新建住房。3年内是指,申请人在枝参加工作后的3年内;枝江城区是指,东至白宝路、西至东干渠、北至G50高速、南至长江的合围空间;首套是指,申请人在枝江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新建住房是指,直接购买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品住房。

       4、全日制是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含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所享受的对应住房补贴,必须是全日制毕业。

      5、所购房产原则上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是指,五年内该房屋被房产登记部门锁定,5年内若发生交易必须返还相应补贴。

       6、购房补贴在申请人签订新建商品房卖买合同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

       7、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并填写《枝江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8、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镇、街道)、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先后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返乡创业的由所在社区或村、所在镇或街道、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9、购房补贴发放流程:

      ①、市住房保障中心据申请购房补贴情况每季度向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提交所需资金计划,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并及时拨付给市住房保障中心;

      ②、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通知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券;

      ③、申请人依据购房补贴券及券面价值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抵扣购房款;

      ④、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券后,及时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发出协税通知由其代为扣除并上缴税务部门,同时向市税务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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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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