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商学院团总支
创建于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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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方案》(咸职青联发[2020]1号),现就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工作,支持与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才成长,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学生会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院党总支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溃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院学生会要建立“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学生会组织架构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以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学生会机构和人员规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引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30人以内,主席团成员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明确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入口关,招募学生会工作人员时严格落实成绩排名、思想表现等工作要求。

五、严格遴选程序

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总支同意,由学院党总支确定。

六、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班级。

七、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总支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丧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院团总支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学生科、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全面领导

学院党总支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团总支与学生科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

十、加强团总支的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院团总支和上级组织的双重指导。院团总支要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的有关要求。明确1名团总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工作,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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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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