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风险与防范 守住钱袋子
当前,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 “全额退保”“修复征信”“解决债务”“全额免息” ,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 免息 等事项。此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 害消费者合 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
防范警惕以下风险:
一是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 部门、 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 信等事宜, 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 段进行恶意投诉, 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
二是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 实,如鼓 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 诱导消费者“退旧 买新” ,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三是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 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 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可能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危害消费者信息 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范诈骗分子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银行卡账 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
代理退保典型案例:
2020年3月,保险消费者“赵某”通过电话方式向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某寿险公司,称该公司代理 人 在向其推销保险产品时涉嫌销售误导,要求全额退保。但在工作人员向其了解详细情况时, “赵 某” 竟对自己个人信息含糊不清。 为确保投诉真实性,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保险公司联系上了客户赵某本人。经深入了解,赵某此前 投保了一份长期寿险,但因为债务原因陷入经济困境。赵某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一则代理“全额退 保”的信息,通过加微信认识了发布信息的周某,周某表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手 机卡、保单即可,可通过“内部关系”10天内确保100%退保成功,条件是:先收取赵某定金800 元, 事成之后再收取退费金额的30%作为佣金。 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后,赵某将相关资料邮寄给周某,对其后续具体操作情况一概不知情。在工作人 员的提醒下,赵某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被忽悠了,而此时周某的电话却再也无法接通了。
2020年6月,广东某人寿保险公司客户杨先生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是保险公司售后人员周某。 周某准确说出了杨先生的保单信息,骗取了他的信任。上门拜访时,周某又假称很多客户对杨先生 持有的同类保单怀有疑问,还歪曲解释保单,并偷偷更改了杨先生的手机设置,屏蔽了该人寿保险 公司的客服电话。 随后,周某开始推荐杨先生办理保单贷款、减保业务,劝说杨先生停缴旧保单,谎称可以帮他把旧 保单升级成新保单。在周某走后,心存疑虑的杨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该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服务人 员,将自己的经历反映给保险公司。原来周某并非保险公司员工,也没有保险从业资质。当地派出 所从周某车上发现7份来路不明的保单,涉及保费高达100多万元。经过进一步搜查发现,周某不是 一个人,其背后至少还有一个8人的团伙。民警在周某的电脑中发现1000多条客户信息,涉及客户 800多名、保费6000多万元。
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非法代理维权侵害。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 通过正规 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 组织化解,或向金 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 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 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 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二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 消费者要 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合适的产品,树 立理性消费观念。比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 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 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 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是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隐患。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 善保管重 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 交他人,以免被恶 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 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 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