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庄中心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告家长书

东庄中心小学
创建于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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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切实做好我校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个性化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0号)及莆田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莆教〔2019〕29号)、莆教【2020】14号《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莆秀教【2021】14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莆教综〔2021〕68号《莆田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将于2022年秋季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托管服务原则

自愿参加原则。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工作程序

      1、服务公示。召开校务会议、家委会代表会议,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学校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自愿报名。在校托管服务对象按“调查摸底——家长书面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有需求的孩子均可报名,家长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确定、汇总。

      3、组织实施。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点名制度,学生请假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及时对接家长接送。

      4、服务终止。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终止课后服务。

四、工作程序

      1、服务公示。召开校务会议、家委会代表会议,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学校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自愿报名。在校托管服务对象按“调查摸底——家长书面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有需求的孩子均可报名,家长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确定、汇总。

      3、组织实施。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点名制度,学生请假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及时对接家长接送。

      4、服务终止。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终止课后服务。

五、课后服务费用

     1.经费保障机制。

     (1)财政补助。财政部门下拨的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行政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外聘教师劳务费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保洁费、设施设备添置和场所维护、安防费用等。

     (2)适当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根据学生参加不同的服务项目,可收取不同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行政及工作人员劳务费、外聘教师劳务费和购买学生保险(新险种)、购买活动课程等。学校开具《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学校代收代付项目,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学期结算,多还少补。

      (3)减免对象。享受国家助学金、持有残疾证、低保户学生经学校审批后,可免费参加课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批后,可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4)经费管理。财政承担的课后服务费用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付给学校账户,学校按计划使用。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按学期结算,设立专门的银行监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项管理,用于保障课后服务合理支出。

      2.服务收费标准。学校作为课后服务代收费主体,按照非营利的原则每生每月暂定收取180元课后服务费。今后省市区相关部门如有新的收费政策,按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健全课后服务待遇保障机制。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号)和《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规定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暂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标准发放。在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可计入工作量。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将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按劳务费管理。

六、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为民办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托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由家长签订课后托管服务安全责任书。

    (5)志愿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秀屿区东庄中心校

                             2022年8月14日

附:申请表样式

        东庄中心小学课后托管服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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