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汕头中支【以案说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天安财险汕头中支
创建于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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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2022年8月11日,陈某致电保险公司报案声称自己驾驶车辆在某工业区的道路上因操作不当撞到柱子上,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接到报案电话后第一时间到达出险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车辆碰撞痕迹明显不符,随后调取现场监控发现此次事故系虚构,故保险公司依法对此次事故拒赔。

案例分析

       陈某伪造现场,骗取保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情形之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醒

        车辆出险理赔特别提醒:报案需如实告知出险原因和事故经过,切勿故意捏造事故、伪造现场,骗取理赔费用,轻则遭到拒赔处理,重则遭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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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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