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第五十三中学配餐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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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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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健康与安全,确保配餐工作公开、透明,现将我校配餐相关情况向大家做详细公示,欢迎广大家长和师生共同监督。

配餐企业资质

      我校配餐服务由新疆月半弯餐饮管理责任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质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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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本学期配餐收费依据实际成本核算,并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在校学生用餐标准:(二荤一素)

午餐:16元

    食品安全主题责任公示

     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履行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将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公示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刘明  职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联系电话:15899150355

水磨沟区市场监管部门专线电话:0991-4184479

       食品安全监督岗信息公示

      为保障配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学校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负责学校配餐相关工作:

配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

穆丰祥  联系电话:13201390872

配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

胡春泉  联系电话:18999898983

五十三中学食品安全总监

马成元 联系电话:13579966875

五十三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员

郇欢 联系电话:139991892

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提高校园餐质量,学校成立了由年级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

校园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制度的通知》新市监食经【2024】98号文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岗制度,每班3名学生组成监督小组。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配餐工作,学校也将持续加强对配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努力为全体师生提供健康、美味、安全的配餐。希望大家积极关注并参与配餐监督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饮食环境。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编辑:郇欢

审核:刘明、王艳、马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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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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