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我县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生资助政策
项目名称: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以下简称“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一补”)。
“一补”项目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
资助范围和条件:“三免”项目覆盖我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一补”项目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家庭的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十三类学生;因突发家庭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相关部门尚未及时认定的学生,主要包括因突发性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父母劳动能力丧失、家庭主要成员失业等原因导致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和发放方式:“三免”项目无需申请,直接免除。“一补“项目开学初由学生或家长按要求申请,资助金按学期发放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资助工作流程
(一)学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一般在开学后1-4周内完成。
(二)学生或家长申请,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5-8周内完成。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
(三)学校根据班级评议、年级复核和学校认定进行三级认定。根据申请材料,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认定。以上工作一般在第9-12周完成。
(四)认定结果及受助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生资助的学生和家长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不予认定;已认定获得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构成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助对象由就读学校根据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三级认定”产生。只资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家庭和学生。
(三)所有申请学生资助的学生需及时办理好本人社会保障卡。
(四)以下五类人员子女如无特殊困难原因,原则上不予资助:1.有商品房又有车位;2.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3.有商铺或经营性房产;4.公职人员;5.生活或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
四、监督与检查
学校联系人:先彬; 联系电话:18728100452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与投诉电话:0830-8188478
泸县方洞镇雨坛初级中学校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