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第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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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相伴,温暖过冬”——台头镇第三幼儿园防溺水、交通、消防安全教育

创建于2024-12-26 阅读621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安全,我们真诚地希望家长和幼儿园、老师一起,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同时,希望各位家长能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教育、督促幼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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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防冰防溺水安全

冬季湖面、河面结冰,但因气温异常,湖面、河面结冰不结实。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孩子的防冰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不带幼儿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或冰面游泳或玩耍;不让幼儿离开自己的视线独自活动;不带孩子到公园湖面等区域滑冰;不让孩子单独进行滑冰和滑雪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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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幼儿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翻越护栏;注意乘车安全,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不将幼儿单独滞留车内,下车时采用荷式开门法从右侧下车。

如遇雨雪天气,路面湿滑,请您稳步慢行,给幼儿做好榜样示范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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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消防安全

冬季天干物燥,要谨防电器着火。请您检查家中电器,尤其是大功率电器和各类小家电、取暖设备(电热毯、暖宝宝等),发现接触不良等现象及时更换维修,防止发生危险。

做好幼儿日常防电、防火、防烫伤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不玩打火机、火柴,不动插座及电器线路,学会简单易行的逃生避险技能。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更是会导致伤害事故发生,请您以身作则,不带幼儿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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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出行安全

外出时,家长一定要尽到监管职责,切勿让幼儿远离家长的视线。

不带幼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带幼儿到人员聚集场所和不安全场所活动。

教育幼儿远离陌生人,不要陌生人的食品、玩具等物品,提高防范意识,遇有危险时要学会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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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希望您能够高度重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家园携手,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平安快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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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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